为确保石狮市龟湖公园东片区选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依据《石狮市龟湖公园东片区选房安置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选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选房时间自2025年6月16日开始。
动迁人根据选房顺序号载明的选房顺序,以日为单位安排一定数量的选房对象有序选房。每日安排10—20户进行选房签认,每户具体的选房预选日、签认日的时间以《选房安置通知书》为准。
被动迁人按《选房安置通知书》的时间,携带选房材料到选房现场(各安置组)参与预选确认,在签认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6:00,准时到石狮市宝盖镇政府东侧司法所二楼会议室,参与选房签认。请被动迁人根据各自的选房顺序号、每日选房名单和选房结果公示了解选房进度,并提前做好选房准备。
每个选房顺序号参加选房代表控制在3人以内(含3人),安置组工作人员全程协助指导选房签认。
二、选房地点
地址:石狮市宝盖镇政府东侧司法所二楼会议室。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5-83925000,传真:0595-83667600
四、注意事项
1.被动迁人应携带选房材料:①选房顺序号;②公民身份证(如被动迁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如被动迁人遗失《选房顺序号》原件的,应在选房前提供在《石狮日报》刊登的《遗失声明》,并作具结保证。
属于继承、委托、判决等非被动迁人本人前来选房情形的,还应在选房签认日的前3天向安置组提交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经核实后方可参加选房。
2.被动迁人应按《选房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准时到达选房地点参加房源预选确认和选房签认。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房源预选确认和选房签认,按《选房安置实施方案》第八条延误选房处理。
3.其他不明事宜具体向所在安置组咨询。
特此公告
石狮市宝盖片区建设改造工程指挥部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