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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科创新区建设改造工程指挥部(宝盖片区) 关于石狮市科创新区(宝盖片区)一期改造建设项目的启动通知

为确保石狮市科创新区(宝盖片区)一期改造建设项目动迁工作顺利进行,拟对石狮市科创新区(宝盖片区)一期改造建设项目范围内土地、房屋及其地上附着物依法动迁,并先行开展现状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土地房屋现状调查

自本通知之日起,由石狮市科创新区建设改造工程指挥部(宝盖片区)组织有关工作组,对动迁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其中涉及土地上房屋的,还将对房屋权属、面积、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请相关权利人积极予以配合支持。

二、提前签约腾空

经指挥部研究,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为提前批签约腾空时间,对在提前批签订协议并完成房屋腾空的被动迁人,由指挥部组织同一日摇号确定顺序。

三、动迁公告前签订

对在动迁公告前签订协议并完成房屋腾空的被动迁人,可根据《石狮市科创新区(宝盖片区)一期改造建设项目动迁方案》的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补助、奖励、照顾、保障措施。在动迁公告前签约并腾空的,以签订协议及腾空时间确定先后顺序,(同一日期签订协议的以腾空日期先后确定顺序)(同一日期腾空的以签订协议的先后确定顺序),如被动迁人同一日期签订协议及腾空的在次日摇号确定顺序。

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实行“先签协议、先腾空、先选房”的原则。

对选择房票补偿的可持房票在我市区域内购买权属合法明确的商品住房(含二手房)。在保障户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35平方米的情况下,房票还可用于购买权属合法明确的店面、铺位、办公用房、地下车位、储藏间等非住宅用房(含二手房)。

特此通知

石狮市科创新区建设改造工程指挥部(宝盖片区)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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