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社区居民蔡天平(身份证号:359002195803101037)有一套安置房,地址位于石狮市灵秀镇灵山灵峰安置区瑞卿路1号水坑家苑4幢1603室。经核实,该套房系蔡天平所有及使用,该套房2017年10月协议编号N0:2002-3石狮市灵山灵峰片区征地拆迁项目安置协议书(II)原件不慎遗失,该套房至今为止只有查询复印手续,现申请人蔡天平申请对该套房证件进行登报遗失,如对该申请事项有任何异议,请于登报期间7日内向石狮市灵秀镇灵山村民委员会提出,逾期提出视为无效,且声明人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建设产权手续,声明凡其他证件与该房屋有关的,一律无效。特此声明
石狮市灵秀镇灵山村民委员会
2025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