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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报声明书

兹有我村村民吴火营(男,1952年11月1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59002195211142513)有房屋一宗,位于石狮市宝盖镇后垵村五区72号,用地四至:东至吴芧、西至路、南至路、北至祖厝。经核实,该房屋系吴火营所有及使用,无存在任何纠纷。该房屋《石狮镇建厂盖房用地清查处理核实证明书》NO:00515,原件不慎遗失,该房屋至今只有查询复印手续,现吴火营申请对该证件进行登报遗失,(该证明书所用吴火萤与吴火营系为同一人)如对该申请事项有任何异议,请于登报之日起7日内向我村委会提出,逾期提出视为无效,且我村委会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凡其他证件与该房屋有关的,一律无效,特此声明。

石狮市宝盖镇后垵村民委员会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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