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时事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登报声明书

兹证明本村村民黄毓赏(已逝世)有房屋一宗,地址位于石狮市曾坑社区霞露益后32-1号,原四至为:东至滴水,西至宫地,南至路,北至滴水。经核实,该房屋系黄毓赏所有及使用,无存在任何纠纷,该房屋福建省晋江县土地房产所有证1952年1月晋字第044916号原件不慎遗失,该房屋至今只有查询复印手续,现合法产权继承人黄建发申请对该房屋证件进行登报遗失,如对该申请事项有任何异议,请于登报期间7日内向曾坑社区居委会提出,逾期提出视为无效,且我居委会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旧城改造赔偿,其他证件与该房屋有关的,一律无效。特此声明

石狮市湖滨街道曾坑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5年11月7日

版权所有 ©2023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