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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设置乙级防火门

石狮一公司被罚7100元

本报讯 近日,石狮市一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因存在未按规定设置乙级防火门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被石狮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立案查处并处罚款7100元整。

日前,石狮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在对该公司进行火灾延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二楼车间未按规定设置乙级防火门,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针对该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大队监督员当即拍照取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并决定给予该公司罚款人民币7100元整的行政处罚。

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将严格遵守和学习消防法律法规,立即着手整改隐患,履行好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与水平,确保企业消防安全。(记者 洪诗桂 通讯员 李晓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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