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月燕同志:
自2025年11月27日起,你未办理请假审批手续,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期间,单位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邮政EMS、家属转告等方式与你联系,你均未回应本单位。你的上述行为已构成无故旷工,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现单位公告通知你,请你于2026年2月6日前到单位报到。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如你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返岗,届时本单位将根据规定,依法解除与你的聘用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将由你本人承担。
特此通知。
石狮市中医院
2025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