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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报声明书

兹证明本村村民黄文伟有房屋一宗,地址位于石狮市曾坑社区霞露霞声2号旁,图号:XZK-61。原四至为:东至滴水,西至滴水,南至埕,北至滴水。经核实,该房屋系黄文伟所有及使用,无存在任何纠纷,该房屋《建筑房屋动用土地证明书》 NO:0019287原件不慎遗失,该房屋至今只有查询复印手续,现合法产权人黄文伟申请对该房屋证件进行登报遗失,如对该申请事项有任何异议,请于登报之日起7日内向曾坑居委会提出,逾期提出视为无效,声明人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旧城改造赔偿,其他证件与该房屋有关的,一律无效。特此声明。

石狮市湖滨街道曾坑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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