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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报声明书

兹本村村民李世云有石结构房屋一宗,地址位于石狮市永宁镇洋厝村四区97号,房屋坐落东至李世兴,西至李长炎,南至村路,北至李垂田。经核实,该房屋系李世云所有及使用,无存在任何纠纷。该房屋至今未取得任何有效批准用地手续,现由申请人李世云申请对该房屋进行就地改造翻建,如对该申请事项有任何异议,请于见报期间15天内向我村委会提出,逾期提出视为无效,且我村委会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就地改造翻建手续,声明凡其他证件与该房屋有关的,一律无效。特此声明

石狮市永宁镇洋厝村民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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