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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出台科技人才培育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每人最高给予50万元专项科研资助

本报讯 近日,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泉州市科技人才培育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建立覆盖科技人才全职业周期的梯次培养机制,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的技术创新。

根据《方案》,培育专项递次分为青年人才、骨干人才和领军人才三个类型,采取项目形式资助入选者开展科研创新。其中,青年人才重点面向32周岁以下科技人员,旨在选拔和培养一批科研起步阶段的优秀科技人员,支持其围绕相关科学技术问题开展自由探索研究;骨干人才重点面向45周岁以下科技人员,旨在选拔和培养一批能独立承担重要课题项目的骨干科技人员,支持其开展科研创新、人才培养和团队组建;领军人才重点面向50周岁以下的科技人员,旨在选拔和培养一批掌握国际国内先进创新成果的科技人才,支持其攻关产业和科技关键核心技术,帮助填补泉州市乃至国内相关领域、学科空白。

《方案》明确三类人才的申报条件。其中,青年人才分为A、B两类,A类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且有两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B类要求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学士学位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且有两年及以上技术研发工作经历。骨干人才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具有硕士学位,且有两年及以上科研工作经历。企业申请者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申请者须已认定为泉州市第一至五层次高层次人才(或相当层次人才),或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领军人才要求在泉工作满1年,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申请者可适当放宽。高校院所申请者近5年须牵头承担过至少1项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企业申请者须以第一完成人获得主要研究领域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1项,创新成果已实现转化应用,且为泉州市第三层次以上人才或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支持措施方面,分别给予入选青年人才、骨干人才、领军人才每人3万元、20万元、50万元专项科研资助。青年人才资助经费以一次性“前补助”方式拨付,骨干人才、领军人才资助经费以“分段补助”方式拨付,分别在立项后、验收通过后各拨付50%。(记者 周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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