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灵秀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组织辖区内21家食用农产品网络销售单位召开警示约谈会,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网络销售行为,强化源头风险管控,压实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会议通报了近期在监督检查及案件查办中发现的食用农产品网络销售环节突出问题——进货查验义务的履行不到位:部分销售单位未能依法依规索取并留存食用农产品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等关键信息,严重影响了食品安全风险管控与问题产品溯源召回。
会议坚持“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现场通报了近期查处的一起典型案例:某网络销售商户因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其售卖的农产品经抽检检出农药残留超标。由于无法提供有效进货凭证和源头信息,该商户需要承担全部行政处罚责任。该案例深刻警示,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绝非“纸面功夫”,而是法律规定的刚性责任,是经营者自我保护、防控风险的“防火墙”。忽视进货查验环节,一旦出现问题,销售者将面临法律、经济方面等多重风险。
针对上述问题与风险,会议要求各食用农产品网络销售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进货查验作为食品安全管理的首要关口,依法索取并留存供货者资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明、购货凭证等文件,确保记录真实、完整、可追溯。
(记者 许玉妮 通讯员 林煌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