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巴黎5月7日电 法国参议院7日以343票赞成、0票反对的投票结果,通过一项旨在简化非法所获他国文物归还程序的法律草案。草案文本此前由议会两院对等混合委员会协商达成一致,已于6日在国民议会表决通过。至此,该法案在法国议会最终审议通过。
法国文化部当天发布公告称,这部框架法“旨在简化外国提出的归还请求处理程序”。法国文化部长卡特琳·佩加尔在公告中说,这项立法使法国得以“建立一个连贯机制来应对其收到的归还请求”。
具体而言,该法案在遗产法典中增设相关规定,允许将符合归还条件的外国追索文物从公共收藏中“移出”。届时相关归还事宜可通过行政程序批准,而无需再逐案立法。
不过,法案对可返还文物的认定标准及归还流程设定了一系列限制条件。适用范围上,法案涵盖任何地理来源的文化财产,但必须是1815年11月20日至1972年4月23日期间法国以非法方式获取的外国文物。流程上,所有归还申请须经过法国与追索国协商成立的双边科学委员会审查,并征求国家文化财产归还委员会的意见。此外,法国政府每年还应向议会提交报告,介绍其收到的外国追索请求及其处理进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