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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购物遇纠纷 市场监管促退款

本报讯 “收到货后,我发现衣服与图片不一致,想要退货。”近日,湖滨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消费者李女士的投诉,其通过微信平台购买了一条裙子,想要退货时遭到商家拒绝,李女士随即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双方核实情况。据了解,李女士网购的是一件裙子,收到货后,她发现裙摆与商家在微信上的宣传图片不一致,于是联系商家要求退货退款,但商家以“门店为线下销售门店”为由,拒绝适用于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

针对商家的说法,工作人员明确告知,消费者是通过微信完成交易付款,属于线上消费范畴,需按照线上消费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规定来执行。经过工作人员耐心普法沟通,商家同意为李女士办理退货退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记者 许玉妮 通讯员 郑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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