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证明本村村民傅金锡、傅仰杏有石结构房屋一宗,地址位于石狮市祥芝镇后湖村三区52号,东至空地;西至傅金锭;南至村路;北至空地。经核实,该房屋系为傅金锡、傅仰杏所有及使用,无存在任何纠纷,该房屋至今尚未取得任何有效批准用地手续,现由申请人傅金锡、傅仰杏申请对该房屋进行就地改造翻建,如对该申请事项有任何异议,请在登报之日起30天内向我村委会提出,逾期提出视为无效,且我村委会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就地改造翻建手续,声明凡其他证件与该房屋有关的,一律无效。特此声明。
石狮市祥芝镇后湖村民委员会 2026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