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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报声明书

兹证明本村村民柯孙山(已逝世),有房屋一宗,地址位于石狮市曾坑社区霞露益后32号(房屋坐落布袋埕)。经核实,该房屋系柯孙山所有及使用,无存在任何纠纷,《动用土地证明书》存根编号:0009333,该房屋原件不慎遗失,该房屋至今只有查询复印手续,现合法产权继承人柯建设申请对该房屋证件进行登报遗失,如对该申请事项有任何异议,请于登报期间7日内向曾坑社区居委会提出,逾期提出视为无效,且我居委会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旧城改造赔偿,其他证件与该房屋有关的,一律无效。

特此声明。

石狮市湖滨街道曾坑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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