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狮市自然资源局、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即日起简化工业企业配套设施建设程序,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全市工业企业,在未改变土地用途且现状存在已建建筑的条件下增设不超出2000平方米简易低风险建(构)筑物的,简化相应审批流程。(记者 许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