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石狮创业带动就业的小微企业可申领补贴啦,补贴标准为新招用人员每人补贴1000元(不含法定代表人、劳务派遣员工),累计享受补贴总额不超过5万元。申请受理期限截至2027年2月28日。
据悉,此次补贴对象为初次在工商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且工商注册地为石狮市。申请条件为:企业已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申报补贴期间经营状态正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营业执照信息登记状态为“存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无吊销、注销、撤销等异常登记状态。与员工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员工同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累计满6个月。申报补贴时,企业与员工劳动合同处于有效履行状态,企业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员工正常发放劳动报酬。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石狮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提供以下材料:《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花名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招用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经营场所照片两张。据悉,企业首次申请时,按当期实际吸纳符合条件人数核发;此后新增人员,可按规定再次申请,累计享受补贴总额不超过5万元。(记者 许小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