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6日至18日,石狮市、镇(街道)两级河长办联合开展“巡找查”巡河大排查专项行动。市、镇(街道)两级河长办工作人员及河道专管员面对面指导、手把手纠正,踏遍全市15条主要河流70多公里河道以及部分支流,扎实推进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落深落细落实。
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石狮市在全市15条县级主要河流和2座水库实施河(湖)长制,从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六个层面,全面提升河湖水质。市河长办建立每月河道考评机制,形成“河道病历卡”,强化监督考核,督促指导镇(街道)河长办从根源上治理解决河道问题。
市河长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期,针对因人员变动对河道情况不熟悉、基层巡河内容与标准不一、排查问题不够全面等一系列问题与苗头,在市政府分管领导的要求下,石狮市、镇(街道)两级河长办联合开展巡河大排查活动,重点放在了“巡找查”上——
“巡”。从5月16日起,市河长办、市级河道专管员与镇(街道)级河长办、河道专管员联合巡河,按照工作计划日程,依序到各镇(街道)辖区河道河段及部分支流进行巡河,实现15条主要河流全覆盖,对河道入河排污口、河道四乱、保洁排查等工作进行面对面指导,结合现实存在的案例,明确巡河标准与规范,解决标准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
“找”。精准排查全市河道入河排污口数量和位置,是本次巡河大排查的核心工作。市、镇(街道)两级河长办面对面,对此前排查数量与点位再次进行核实与“对账”,对于已整治完成的排污口“撤档销号”,对于新发现的排污口及时补录。值得一提的是,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是一个动态管理、长期坚持的过程,“以前不见排污水,不代表后来不流污水”。
“查”。污水流河里,源头在岸上,不能一堵了之。市河长办将排查出的河道入河排污口进行整理汇总,形成河道入河排污口排查表,并共享给镇(街道)河长办。镇(街道)河长办组织人员对入河排污口进行溯源调查,制定方案、开展整治。
目前,本次“巡找查”巡河大排查已经结束。市河长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两级河长办通过联合“巡找查”,对河道存在问题的认识更加一致、更加深入,有效杜绝排查“盲点”,有利于提高全市巡河标准,形成巡河治河共识,有力提升河道整治效果。
(记者 林恩炳 通讯员 蔡晓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