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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石狮去永春车辆高速路上自燃

本报讯 6月9日12时36分,泉南高速泉州段AK11KM处泉州往三明方向距泉州西收费站约1公里,一辆小轿车停在应急车道自燃。

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 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只见一辆墨绿色的闽C牌照小轿车车头燃着熊熊大火。民警对现场进行安全布控,随后赶到的消防人员几分钟就将明火扑灭。

驾驶员颜某告诉民警,他是永春人,当天中午在朋友处借来这辆小车,从石狮驶入高速路,准备前往永春,开到事发路段车头突然冒烟,颜某赶忙把车停到应急车道,不一会儿车头便冒起火苗,接着越燃越烈。由于现场处置及时,火焰没有蔓延到车辆尾部,否则损失更加严重。

(记者 洪亚男 通讯员 尤泳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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