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石狮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日前公布2021年“石狮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结果,有10所幼儿园评为优秀等级。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石狮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于4月11日至4月15日组织督导评估组对我市34所幼儿园进行办园行为督导评估。评估内容以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福建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为基本依据,主要内容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5个方面。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听课、访谈等方式,广泛采集信息,全方位对各受检园进行深入细致的评估,并于日前公布评估结果。其中,泉州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石狮校区、石狮市灵秀镇中心幼儿园、石狮市新苗第五幼儿园、石狮市祥芝中心幼儿园、石狮市蚶江镇中心幼儿园、石狮市灵秀镇第二中心幼儿园、石狮市新苗幼儿园、石狮市私立鹏翔幼稚培育中心、石狮市大地御景幼儿园、石狮市春晖幼儿园等10所幼儿园被评为优秀等级。另有17所被评为良好等级,6所被评为合格等级。(记者 许小雄 通讯员 黄种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