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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夕阳红·国际新闻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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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中老年人偏爱买临期食品

自2021年4月29日实施的 《反食品浪费法》中明确规定:“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食品加强日常检查,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作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近日,记者在走访调查中发现,不少中老年人成购买临期商品的“主力军”。

“临期商品打折力度大,可省下不少钱,买回去在到期前吃完,应该没什么问题。”对于向来节省的蔡大妈来说,每次前往超市购物,她会特别留意临期商品,特别是米、面、饼干、麦片等产品。她还告诉记者,临期商品不等同于“过期商品”,属于安全商品的范围,在此期限内的商品是具有安全性的。在市区一超市临期商品区,正在挑选商品的刘阿姨在架子上发现了一些即食麦片,她看了看保质期后,欣喜地抱了两袋放进购物车里。刘阿姨笑着说:“这个平时不打折要40多元一袋,现在折后只要20多元,便宜了一半多。”记者看了一下保质期,只剩一个月了,但刘阿姨却说,因为她喜欢用即食麦片代替晚餐,每天吃的话,一袋也就够她吃一个多星期,所以值得购买。

临期商品不等同于“过期商品”,但消费者在购买时仍需多加留意。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工作人员提醒,不同种类的商品对于“保质期临界”有不同的规定:如标注保质期1年以上,临界期为到期前45天;标注保质期6个月至1年以下的,临界期为到期前20天。工作人员表示,对临期商品的认识和规范出售临期商品的根本目的是减少生产浪费,维持生产产业的可持续性发展。石狮将加大对临期商品的管控,把临期商品的安全风险保持在可控范围,监督经营者规范销售临期商品,让喜欢购买临期商品的老百姓“买得安心、用得放心”。(记者 刘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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