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上午,位于石狮市湖滨街道曾坑金曾一路的“永恒阳光”馒头店像往日一样开门,一屉屉热腾腾的馒头飘香依旧……“专送穷者,给钱不卖!”从2011年8月3日到2021年8月3日,这家曾登上央视的“免费馒头店”,已经整整温暖石狮人10个年头。
(详见8月4日《石狮日报》公微)
世界上最贵的东西,往往都是免费的,比如阳光、空气、陪伴和爱……于是,有了这样一句话,“免费的才是最贵的”。当然,也有人将这句话用于商业领域,意指免费也是一种商业模式,放长线钓大鱼,用免费的服务来换取更多的利润。其实,早在十年之前,也有人这样怀疑“免费馒头”,质疑其是为了“炒作”、另有所图。岂料,“免费馒头”坚守了十年,初心不改。
那么,十年之后,我们又该如何来看待“免费馒头”呢?
首先,大家应有个共识,就是把“免费”“公益”“慈善捐献”等等,都看成是同样性质的分享。只是分享的内容不同,其内容价值也不同。而分享的渠道不同,造就了它们的名词的不同。同样性质,是因为这是一种施者不接受任何利益,受者不必花钱而得到利益的一种价值的传送。当然,这与功利主义上的“免费”完全不同。
不过,我们不能把“公益”狭隘地理解为“免费”。明明是做公益,却因为收费的事情,让参与公益服务的人畏畏缩缩。做一件公益事,非常容易,但要当成事业,要持之以恒,就比较艰难,因为你要生存,要为社会提供实在的服务,但又不能靠社会或政府来施舍给你。所以,适当盈利是必要的。
公益和商业的区别,并不在于公益是免费的,商业是收费的,而在于收费的目的。公益的最终目的在于帮助社会和谐,关注社会问题的解决,而商业的目的在于营利,在于股东利益的分红。即使是公益活动,亦是有成本的。比如“免费馒头”的店租、设备、原材料、维护成本等这些都需要投入。只是,“免费馒头”并不向服务对象收取费用,仅依靠自然的、零星的、不确定的、完全不能满足其运行成本的社会捐款。
“免费馒头”的发起人、管理者始终坚持“免费供给”的初心,我们当然可以用“爱心”“无私”等词汇来评价“免费馒头”。不过,笔者以为,这样的处境并不利于其长期生存与发展。适当向服务对象收取费用便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之一,一方面可以让服务对象更加珍惜现有的服务;另一方面也可以促使公益服务的提供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泉州第一店,旗帜不能倒!”多年前,曾有网友为“免费馒头”发出这样的呼吁。既然如此,在“免费馒头”不改初衷、难以收费的情况下,笔者特别希望,其他公益组织能够为“免费馒头”进行爱心传递,大家共同来做好这件事,而不是让“免费馒头”逐渐沉寂,突然哪一天消失在石狮曾坑那一个不起眼的角落。
希望“免费馒头”能有“下一个十年”,希望“免费馒头”飘香依旧!(吾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