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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培训有补助

  本报讯 日前,泉州市商务局提出进一步规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印发《职业技能培训办班、补助资金申报流程》。

  根据《流程》规定,各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应制订培训计划,申报办班计划,每年分上下半年申报2次,分别于6月15日、12月15日前将汇总表的EXCEL电子版及纸质版盖章后以PDF形式发至市商务局服务业科汇总备案并报送局领导审签。经同意并在网上公示一周后,方可按计划开展培训,作为后续经费申请的依据之一。培训计划一经公布,须认真执行,原则上不再调整。

  培训开始时,泉州市商务局将委托第三方不定期开展抽检,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培训班进行现场核查,清点培训人数,并拍照存档。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后应及时通过“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上报《培训班基本情况表》《职业技能培训人员花名册》,上传授课教师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以及培训成绩、签到表、办班照片(开班、培训现场、结业等照片至少5张)、办班视频(5分钟的培训过程剪辑)等材料。经办人员需认真核对以上材料是否齐全,方可通过“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发放培训证书。

  服务业科对培训材料进行初审并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经泉州市商务局党组过会、网上公示后,根据实名登记的人数和培训合格人数向培训机构拨付补助资金,并将培训补贴拨付情况通过“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上传。(记者 杨朝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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