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摩托车驾驶员佩戴安全头盔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驾驶员何某却没这么做,结果造成严重后果。
8月16日下午1时,张某驾驶闽C0***1小车行驶到洛江阳明路桥心街交叉路口时,突然一辆闽C1***2摩托车由路左路口窜出,摩托车直接撞击到小车车头前方,摩托车驾驶员何某及乘员陈某连人带车被撞飞出去。洛江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案发现场,第一时间对现场进行勘察。民警对现场勘验、检查后发现,事故发生时,摩托车驾驶员何某没有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当时双方车速较快,碰撞瞬间头盔飞出两米多远,摩托车驾驶员何某及同乘人陈某,重重地摔倒在路边。何某腿部粉碎性骨折,乘员陈某由于没有佩戴安全头盔,造成颅脑损伤。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
(记者 洪亚男 通讯员 吴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