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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批“福建老字号” 认定申报工作启动

  本报讯 日前,石狮市商务局启动第六批“福建老字号”认定申报工作,满足条件的石狮企业可申报,并于8月25日前向市商务局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老字号拥有世代传承的独特产品、精湛技艺和服务理念,承载着中华民族工匠精神和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巨大的品牌价值、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根据福建省商务厅日前发布的《“福建省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福建老字号”,是指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者服务,具有一定的历史背景、鲜明的地域特色和文化底蕴,得到社会广泛认同,形成良好信誉的品牌。被认定为“福建老字号”企业必须满足:在福建省内登记设立;字号传承已满50年;具有与字号相一致的注册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者服务;具有传统文化背景、地域特色、历史积淀和文化底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得到社会广泛认同和赞誉;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等七项认定条件。

  福建省商务厅还将继续加大对省级以上老字号企业政策支持力度,借助商务部“老字号数字博物馆”线上平台打造福建省老字号的集中展示窗口,明年计划组织部分老字号企业参加全国老字号专业博览会,支持各地市进一步包装老字号产品、建设老字号展示中心、开展“老字号进进博会”“老字号进社区”等形式多样的老字号促消费活动。

  (记者 庄玲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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