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民生热线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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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民生咨询

  1.异地残疾人能否在石狮申办残疾人证业务?

  答复:从2021年6月28日起,残疾人证办理不再受户籍地限制,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等6项事项实现“跨省通办”。日前,我市残联已开始执行这项政策,异地残疾人只需凭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即可申请办理相关业务。

  

  2.省外户籍可否在石狮办理出生公证?

  答复:经咨询行政服务中心公证处(88757811)后告知,省外户籍人员无法于石狮办理出生公证,需回出生地或户籍所在地办理。

  

  3.办理居住证是否有时间限制?

  答复:石狮市公安局兑现“承诺办”,群众申领居住证时,系统居住登记时间或提交的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材料上记载时间至申领时已满半年的可直接办理;如系统居住登记时间及提供的材料记载时间至申领时未满半年的,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缴纳医社保、就业登记、劳动合同、市场主体营业执照、水电、天然气、电话宽带、网购消费等记录。无法提供以上信息证明实际居住满半年的,由本人承诺并自述50个字以上原因予以办理。备注:以上业务办理需至辖区派出所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办理(无法在福建治安便民办理),现场签订承诺书。

  

  4.如何办理电动车上牌业务?

  答复:只要在泉州市电动自行车目录内且符合新国标要求、材料齐全即可上牌。可携带购车相关资料(合格证、发票等)、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等到车管所(88586126)办理。(秋玉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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