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67
891011121314
15161718192021
22232425262728
293031
第01版:要闻 下一版  
下一篇

石狮开展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行动

提升产业品质 拓展市场空间

  本报讯 石狮市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行动日前启动,今年将对我市符合养殖规划海区的深沪湾675亩牡蛎筏式吊养设施集中开展改造,升级为环保型塑胶浮球。同时,禁止新增使用泡沫浮球等海上传统养殖设施,推进我市海洋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建设更加清洁美丽的“海上田园”。

  此次改造行动主要任务有六方面:

  优化养殖空间布局。严格落实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制度和绿色发展要求,全面优化养殖空间布局,大力发展贝藻类等开放式养殖,积极发展碳汇渔业。

  加强养殖现状管控。进一步加强海上养殖巡查,杜绝超规划养殖和泡沫养殖设施反弹,确保海上养殖符合规划和环保要求。做好养殖用海调查工作,强化智能动态管理,建立海上养殖台账,健全海上养殖信息档案,实现养殖属性及空间信息“一张图”管理,制作石狮市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平面布局图。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区、责任人,实现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目标。

  开展设施升级改造。坚持统筹谋划、创新机制、明晰产权、整体推进,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时限,全面部署推进。全面淘汰养殖泡沫浮球,将筏式养殖泡沫浮球全面升级为塑胶浮球。在合理布局(预留航道、渔业生产通道等)的前提下,统筹谋划,整体推进海区连片海上传统养殖设施升级改造工作,使改造后的养殖区整齐、美观。其中牡蛎养殖生产主体可作为养殖设施升级改造项目补助的申报单位,享受资金补助。

  做好废旧设施处置。做好废旧养殖设施处置管理工作,沿海各相关镇应在养殖区周边设立集中堆场,做好渔业垃圾上岸后的集中处理工作,以及渔业垃圾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在废旧贝藻类养殖设施泡沫浮球替换过程中,要督促养殖户及时将废旧设施和垃圾清理上岸妥善处置,并将养殖区周边环境整治和垃圾处理作为项目验收的先决条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废旧设施处置管控,清理上岸的废旧养殖设施应及时规范处置,不得堆放于高潮线以下岸滩,采取岸上堵、海上查,点、线、面结合等方法,加强陆域、海域、海岸线日常巡查监管。

  强化设施生产企业源头管控。严格落实《石狮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及〈石狮市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近期工作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狮生态〔2020〕2号),禁止使用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的泡沫浮球、塑料瓶,以及其他不符合海洋环境保护要求的建造材料,全面淘汰回收传统水产养殖泡沫浮球。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岸上泡沫浮球、泡沫船等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摸排,依法查封关停非环保海上养殖设施生产企业,全面落实禁止、限制生产销售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相关政策,引导企业及时做好生产调整等工作,从源头上阻断非环保养殖设施向海上输送。

  严格设施标准质量监管。严格落实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和环境保护的规定以及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要求,对养殖设施生产制造企业加强监管,不定期抽检产品,保障海上养殖设施产品质量升级。

  据悉,升级改造项目资金将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补助标准执行,具体为:省级财政按照文件对应补助总额的60%(不超过投资额30%)进行补助。泉州市级财政按照文件对应补助总额的20%(不超过投资额10%)进行补助。市级财政按照文件对应补助总额的20%(不超过投资额10%)进行补助。(记者 许小雄 林富榕 通讯员 王友情)

版权所有 ©2020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