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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实体企业渡过难关 推动实现稳企业保就业

泉州出台十条金融措施支持企业纾困解难

本报讯 近日,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泉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保监分局联合印发《金融支持因疫情受困企业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分别从实施贷款贴息支持、争取省纾困专项贷款、用好用足货币政策工具、推广各类优惠贷款、保持信贷稳定性、实行差异化金融服务、推动股权融资、加强保险保障等十个方面,支持实体企业渡过难关,推动实现稳企业保就业。

实施贷款贴息支持方面,对注册地在泉州中风险区域所在县(市、区)的受疫情影响行业的小微企业,自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含展期)的优惠利率贷款(不含省中小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按实际用信金额0.5个百分点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为6个月,单家贴息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争取省纾困专项贷款方面,对注册地在泉州中风险区域所在县(市、区)的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已享受前三期省纾困专项资金贷款,可继续获得一次纾困贷款支持,贷款对象、贷款条件、名单收集、贷款发放、担保支持、财政贴息、监管管理等要求,继续按照《关于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金〔2020〕20号)规定执行。

用好用足货币政策工具方面,增加央行再贷款资金35亿元,再贴现资金45亿元,优先用于金融机构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农业经营主体,以优惠利率贷款为企业渡过难关、恢复正常经营提供资金保障。

推广各类优惠贷款方面,《措施》指出,各银行业机构要积极为企业办理科技贷、科创贷、外贸贷、商贸贷、助保贷、创业担保贷、银担批量担保业务等优惠贷款品种,符合政策要求的优先纳入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支持范围。

保持信贷稳定性方面,《措施》指出,各银行业机构要通过续贷、展期、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保持融资客户信贷稳定性。对于还款困难企业要提前协商还款安排,落实好国家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切实做到应延尽延,继续提升无还本续贷业务占比。

实行差异化金融服务方面,《措施》指出,各银行业机构要提高信贷审查审批效率,有条件的银行业机构应推广授信1000万元以下(含)企业贷款免于提供报表做法。大力推广线上扫码申请的信贷产品,优化“非接触式服务”渠道,支持企业实现线上申贷、用贷、还贷,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和产品。严格执行收费减免政策,推广房产抵押贷款自评估。

推动股权融资方面,《措施》鼓励银行、证券、基金、咨询公司等各类机构为我市企业引入股权融资,重点支持企业稳增长保就业。成功协助市级挂牌上市后备企业实现单家企业单一年度股权融资500万元以上的,按年度股权融资总额的0.5%给予服务机构资金奖励,单一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且不高于实际融资顾问费用的30%;2年内为5家(含)以上市级挂牌上市后备企业引入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股权融资的,叠加25万元奖励。服务机构单一年度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加强保险保障方面,《措施》指出,各保险机构对已参保安全责任保险、因防疫需要停工停产的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重点工程项目,要适当延长保险期限。要做好各项保险理赔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手续、应赔尽赔、能赔快赔,对受疫情影响的出险客户,可采取预付保险金等方式提高理赔效率。

(记者 周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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