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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敬老”与“爱幼”

10月14日《石狮日报》一版,分别报道了祥芝镇祥渔村乡贤简办孙子周岁宴捐款15万元用于重阳节慰问老人,永宁镇梅林村乡贤简办孙子十六周岁生日捐资公益10万元,用行动践行移风易俗。

这两则新闻,涉及的对象是老人和小孩。这让笔者想到了一个话题:敬老与爱幼。

《孟子·梁惠王上》有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很好地概括了敬老与爱幼的根本。意思是尊敬我家里的长辈,从而推广到尊敬别人家里的长辈;爱护我家里的儿女,从而推广到爱护别人家里的儿女。

先说敬老,石狮各镇办、各种慈善公益组织,一年到头开展各种慰问和关爱活动,一些公共养老设施也逐步完善,社会基本面上,敬老氛围浓厚。适逢重阳节,敬老慰问更成为各阶层的一个主题活动。

在物质条件日渐充裕的现代社会,需要关注的敬老话题,其实已经从过去的物质给予逐步向老人的精神需求方面转移。有一则历史故事或许可以给人启发,说的是汉文帝刘恒,刘恒生母薄太后一病三年,三年间,刘恒除了办理朝政,就是在母亲床前陪伴,衣不解带,亲尝汤药。皇帝母亲生病,自有太医诊治,但像刘恒这样照顾生病的母亲,更多的则在于精神层面上对母亲的关爱。也因此,刘恒作为一个皇帝,留给世人的不是他的治国功绩,而是他孝顺的美名。

这样的孝顺美德,时至今日,仍然不过时。笔者认为,在物质条件充实的今天,更应该把这样的故事拿出来宣扬,让所有的人都能够从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结合起来,照顾和关爱老人。

再说爱幼。上面的两则新闻里,是简办孙子的周岁宴和十六岁宴,表面上看起来,是“克扣”了对幼儿的“爱”,拿着本该花在幼儿身上的钱,去敬老和做公益。在这里,笔者要说:做得好!

如果说,敬老需要在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并重的话,那么,对于爱幼,笔者认为,以物质方面去满足孩子的需求,并不是爱,真正爱孩子的,是培养孩子成才,至少要让孩子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或者,换一种说法,至少要让孩子成为能够适应这个社会的人。

比如,闽南一些家庭比较富裕的人家,办孩子的周岁宴或成人宴,动辄几十桌,花费数十万元。当然,他们可能不在乎这个钱,但如果把这些钱花在孩子的某项健康正常的爱好上,加以培养,是不是更有用?此外,用花钱多少来体现对孩子的爱,还容易引起孩子的攀比心理,当那些在温室里成长的孩子遇到比自己家更有钱的人,多半心理承受能力是不足的,届时就是不能承受之重。

因此,爱幼,更多的是需要关爱孩子如何健康成长,而不是给予多少物质。

(柳月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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