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1月1日电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新起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交由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1年至2019年,被告人张新起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