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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严格落实购药信息登记报告制度

石狮市5家药店被停业整改

本报讯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市市场监管局深入推进零售药店购药信息登记报告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我市零售药店严格落实购药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等防疫措施,较好地发挥了药店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监测作用。

但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一些药店对持续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劲头有所松懈。市场监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部分药店未严格执行购药信息登记报告制度。

为此,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再度组织对全市药店开展监督检查。其间对5家未严格执行四类药品购药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药店责令停业整改。

石狮市市场监管部门重申,要警惕麻痹懈怠思想和厌战松劲心态,尤其近期,疫情形势仍然复杂,全市零售药店要落实疫情防控监测主体责任,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实名登记报告制度等防疫措施,继续发挥好疫情防控“哨点”预警作用。防疫不力导致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个人责任。

(记者 谢艳 通讯员 蔡再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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