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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专家库管理方案》出台

入库申报工作启动 打造城市发展智库

本报讯 记者从石狮市科协获悉,为吸引更多的石狮籍乡贤志士及热心石狮发展的各类人才参与我市建设事业,在服务企业创新、促进产学研合作和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智囊团”作用,市委人才办于日前出台《石狮市专家库管理方案》,并组织开展石狮籍专家摸底推荐及入库工作。

据悉,石狮市专家库入库范围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及各行业学会中具有较强专业知识以及丰富实践经验的石狮籍乡贤;热心于石狮发展事业的各类人才,与我市推进“现代化商贸之都”建设、“5510项目”竞赛活动和全面融入石狮市高质量发展超越等密切相关的重要行业和领域的专家、学者可优先入选石狮市专家库。

申报程序方面,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经所在单位推荐后向市科协提交申请表;在库专家、学者两人以上(含)可联合向市科协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各类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国家科技奖励的项目负责人、世界500强企业高管、知名医疗机构专家、党政机关在某项专业领域有特长人员等,可经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市科协邀请后直接向市委人才办推荐入专家库。

专家进入石狮市专家库之后,将成为石狮发展“智囊团”,在服务科学决策、开展技术合作、推进学术交流等方面参与我市建设事业,在服务企业创新、促进产学研合作和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智囊”和“外脑”作用,更好地融入石狮、扎根石狮、建设石狮,为全方位推进石狮高质量发展超越建设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

入库专家可享受系列支持政策,包括定期向入库专家发送石狮发展相关信息;对本市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入库专家优先推选参评我市“荣誉市民”,享受系列“优待”,在世界石狮乡亲恳亲大会上授予荣誉市民称号,颁发荣誉市民证书;根据专家与相关项目对接情况,帮助其协调解决发展难题,申请相关项目资金补助;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给予受邀参加各类评审工作的专家一定的评审(劳务)费,资金从年度预算经费中列支;推荐专家、优秀人才参加各级人才评定。

(记者 林本鸣 通讯员 林伊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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