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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上出台扶持措施,推动交通运输稳增长促投资——

每新增一条集装箱国际航线奖励200万元

创在石狮

本报讯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出台《2022年全省交通运输稳增长促投资十一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推出多项高含金量扶持政策,以此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激发各地凝聚合力,推动全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其中,对石狮来说,尤其值得关注的,包括“每新增一条集装箱国际航线奖励200万元”“获评全国、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的,给予500万元奖励”等。

根据《措施》,我省将强化2亿元港航发展专项资金激励效用,激励航运企业做大做强集装箱业务,扩大大型国际班轮公司在闽业务。具体而言,引导国际班轮公司在我省加大运力投放,加挂航线、加密航班或增加舱位配给,每新增一条集装箱国际航线奖励200万元。鼓励港航企业在我省港口开展集装箱中转业务,对增量贡献进行分档奖励,每标箱最高奖励200元。拓展壮大“丝路海运”联盟,对挂靠我省的“丝路海运”命名航线一次性奖励30万元,快捷航线再增加20万元奖励。对在我省港口开展海铁联运集装箱业务的企业进行分档奖励,每标箱最高奖励1100元。指导各地市延续或出台港航扶持政策,形成叠加效应。

记者从市交通港口局获悉,近年来,石狮始终强化政策引领带动,扶持外贸航线培育,扩大“一带一路”外贸“朋友圈”,做大做强石狮港口经济。2019年起,石狮每年投入3200万元,推出“一线一策”个性化扶持措施,重点培育壮大菲律宾(马尼拉)、越泰等东南亚近洋航线和对台直航航线,加快融入“丝路海运”。今年,我市在抓好港口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仍将持续巩固培育成果,争取谋划开通1条新航线,不断完善航线网络布局,推动航线运营稳步提升。

此外,省上还将加大正向激励支持力度,对2022年新开工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新改建项目,开工时间较原计划季度提前一个季度及以上的,根据项目概算总投资分档给予前期经费奖励,最高每个项目奖励80万元;对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成效较好,获评全国、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的,给予500万元奖励;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视综合贡献度排名、示范带动效应情况,对快递电商、多式联运、网络货运等十大类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予以奖励。此外,鼓励创新交通投资建设模式,支持地方结合实际出台优惠政策,通过市场化方式,允许交通项目投资人开发利用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公路站等资产,参与旅游、物流、商超等资源开发,吸引社会资金投资交通项目。

(记者 康清辉 通讯员 黄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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