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通知,公布有关县(市、区)2021年第四季度海漂垃圾治理月排名及年度综合排名奖励经费情况,石狮市在2021年度泉州海岸带环境卫生各县(市、区)考评中排名前列,蚶江、永宁、祥芝三个乡镇表现优秀,年度所获奖励经费超过泉州市总额的50%。
据悉,作为三面环海的城市,石狮拥有64公里的海岸线,行政所辖海域面积是所辖陆域面积的数倍,海漂垃圾治理工作十分繁重。为持续改善石狮市海岸带环境卫生,进一步完善海漂垃圾治理机制,石狮市于2021年印发实施《加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将我市近岸海域、直接入海的溪流(沟渠)和海岸线向陆一侧200米的海岸带纳入海漂垃圾综合治理范围,形成“政府统领、部门联动、属地负责、社会共治”的海漂垃圾治理责任模式,每年统筹安排海漂垃圾治理专项资金365万元,用于海漂垃圾治理、考核奖励和宣传经费等工作。
2021年,石狮通过全市打包购买服务的“一市一公司”管理模式,委托第三方公司负责辖区海域海漂垃圾清理工作,组建一支100余人的专业清理团队,建成海漂垃圾临时堆场5个,环卫船舶靠泊点5个,对沿海全岸段和近岸海域实行每周至少一次全覆盖打捞清理,基本实现海面漂浮垃圾“打捞船舶打捞——船舶靠泊点转运上岸——垃圾集中堆场临时存放——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的闭环治理。此外,沿海各镇集中开展“存量海漂垃圾攻坚整治行动”,对近岸海域、海滩、海岸开展既有垃圾再排查和强化攻坚清理,2021年以来对雪上沟入海口、红塔湾广场等海漂垃圾积存点开展攻坚整治,累计清理垃圾33吨。
此外,石狮市在祥芝镇“船舶垃圾不落海”示范船成功实践基础上,依托石狮市祥芝美丽海岸志愿者协会,围绕有效破解船舶海上垃圾污染难题,制定出台“船舶垃圾不落海”活动运行方案,建立健全长效运行机制,鼓励出海船只回收生活垃圾(塑料制品)、柴油机产生废油与损耗配件、废弃渔具,2021年以来累计回收84艘次共125.63吨船舶垃圾,回收海上废油782kg;“船舶垃圾不落海”志愿服务项目荣获“2021年泉州市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二等奖。
另悉,今年我市将建立“湾(滩)长”制度,完善海上环卫日常联动机制,加强沿海各镇海上环卫队伍规范管理。同时,设立“垃圾不落海”行动奖励基金,推动全民参与海漂垃圾治理工作,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记者 林恩炳 通讯员 洪培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