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倡导采用线上方式办理各类诉讼服务事项,受疫情影响无法参加诉讼活动的,可申请线上方式审理或延期审理……日前,石狮法院发布《疫情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
据了解,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需要立案、提交申请材料、参加庭审或者申请其他诉讼服务事项的,可优先选择福建移动微法院、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http://ssfw.fjcourt.gov.cn/)等线上平台办理,尽量减少到法院现场办理。
此外,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正在治疗、隔离或受疫情防控影响交通出行,无法正常参加诉讼活动的,可主动与案件承办人联系或拨打石狮法院12368热线,申请采取线上方式审理或延期审理。使用线上庭审方式的,可用电脑登录石狮法院互联网庭审平台(http://tingshen.qzcourt.gov.cn),或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云晤”App参与庭审。
(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王雅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