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26日,石狮市公安局对外发布一则情况通报:3月23日,石狮市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伪造证明文件的涉疫案件,对蔡某某(男,1976年出生,石狮人,某物流公司负责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经查,3月18日晚上,蔡某某伪造了石狮市某国家机关的车辆通行证,并于次日让其司机持该通行证驾驶车辆离开管控区域,后于3月23日被公安机关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蔡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伪造证明文件罪,石狮市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对于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证明文件等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记者 杨德华 通讯员 许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