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发布了《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标准明确了电子烟雾化物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和最大使用量,对雾化物杂质和污染物,如重金属、砷等进行了限量要求;要求电子烟雾化物中的烟碱浓度不应高于20mg/g,烟碱总量不应高于200mg;雾化物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