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获悉,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我市于日前启动2022年市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5月20日前登录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进行网络申报,单家企业最高可获补助250万元。
根据《2022年市级技术改造专项申报指南》要求,申报2022年市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项目实施企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的制造业(门类C);二是项目实施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涉黑涉恶;三是申报企业在项目实施期内,未因发生消防安全事故而被列入安全生产失信名单。
其申报要求为:项目经备案(核准)机关审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取得备案或核准文件;项目实施地在泉州市辖区范围内,且列入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或泉州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已建成投产,投产时间在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区间内,且项目建设期不超过3年(以备案表建设期为准);项目建设期内购置生产性设备金额(不含增值税)在500万元(含)以上;项目已纳入统计部门工业投资非新建类别统计。
补助标准上,按项目生产设备投资额不高于7%的比例给予补助,明星梯队企业补助标准提高10%;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市级产业龙头企业和明星梯队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50万元。补助金额不超过企业上一年度经济贡献。(记者 周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