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办理新生儿入户?
答复:办理新生儿入户需携带:①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②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户籍室进行落户申请。
2.如何补办出生证明?
答复:石狮市内1996年1月1日后出生的小孩出生证统一在石狮市妇幼保健院补办,1996年1月1日前的出生证如何补办,可咨询石狮市妇幼保健院:88708530。
3.办理个体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答复:可至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办理个体营业执照,所需材料:申请人1—2寸的免冠彩照一张、身份证原件及两张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拿一张白纸写上房东的名字和电话)、手机拍一张店铺门牌号二维码的照片。
4.原机动车号牌如何保留?
答复:新购车使用原号牌的条件:①机动车所有人使用原机动车号牌1年(含1年)以上;②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注销、迁出业务后两年内办理新车注册、转移登记、转入业务时可以申请使用原号牌;③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安全技术检验和交强险均处于有效期内。符合条件的,在办理车辆(新车、二手车均可)注册登记、转移登记、转入业务时,可以向窗口受理人员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备注:车主身份证信息有变更的要先办理变更登记否则无法申请使用原号牌号码;符合保留号牌条件的,可以再次/多次申请保留原号牌号码)(秋玉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