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获悉,为落实国家《“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深化智能制造推广应用,推进我省智能制造加快发展,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日前启动2022年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申报工作,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据了解,2022年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申报企业应当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福建省境内依法纳税;企业申报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须满足《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中15个环节52个智能制造典型场景的有关要求。申报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须满足《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指南(2022年)》要求;申报企业智能制造水平应处于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地位,具有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需在国家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其中,申报示范工厂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需达到国家标准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申报企业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及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福建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对获评国家、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的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获评国家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项目,一个场景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60万元;对获评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项目,一个场景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如与国家、省有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记者 周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