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疫情期间,常以志愿者的身份参加公益活动,平时又穿着一身消防员制服,在身边人看来,男子张某是一个非常正派的人。张某的朋友也因此对其产生了信任,没想却被张某以各种理由骗钱。张某行为已触犯刑法,日前,石狮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今年21岁的张某,案发前,在晋江某餐饮店从事送餐工作。“他平时在店里做事都本本分分的,后来说承包了一个绿化工程,还让我一起投资。”据张某所在餐饮店的老板蔡某陈述,张某有一天称自己考到了消防证,已经在石狮永宁消防中队上班,马上就要调去泉州。平时,张某还常穿着消防员制服到蔡某的店里,蔡某对张某也深信不疑。后张某假借自己能帮忙办理社保卡挂靠、投资绿化工程、合作供餐等,多次骗取蔡某钱财。
为取得更多人的信任,张某还以志愿者的身份到福乐家园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以合作供餐的名义,把从蔡某处骗来的餐食免费送给福乐家园的环卫工人及医护人员,周边的人都觉得他是一个正派且有爱心的人。“他平时都穿着消防员制服,又经常请我们吃饭、喝饮料,我们都觉得他是个好人。”环卫工人高某就是这样对张某产生了信任,张某以可以帮其小孩托关系入学骗走高某15000元。
据了解,2020年11月至2021年11月,张某化名“张国见”冒充某市应急消防救援支队副大队长等消防部门工作人员,在石狮、晋江等地活动,并使用相关伪造的证件、工作证、采购合同等物,编造合伙投资、办理证件等事实,骗取18名被害人钱财共计72万余元。2021年11月12日晚,张某的骗局被识破,被朋友控制住,后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日前,石狮法院就此案进行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行为已涉嫌诈骗罪,属犯罪数额特别巨大,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同时责令张某退还所有违法所得。
(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王顺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