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守护青山绿水,传承历史文脉。近年来,石狮法院努力构建“生态+文态”司法保护体系。
为加强我市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石狮法院与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签署《关于加强石狮市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战略合作协议》,并设立“石狮市文化遗产保护法官工作室”。石狮法院通过法官工作室对文体旅游局等文化遗产保护主管部门在执法依据、执法程序上给予业务上的帮助与支持,针对在办理相关案件中所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和意见,提升文化遗产保护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共同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针对石狮海丝史迹遗产点较多的情况,石狮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涉海丝史迹生态破坏案件,通过判决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用来实施生态司法补偿机制。近年来,石狮法院依法审理了杨某、石狮某公司、吴某非法采矿案,张某非法狩猎案,胡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及一系列污染环境案,通过对相关破坏海丝生态环境案件的审理,加强对我市海丝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共同打造海丝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新格局。
此外,石狮法院还与市文体旅游局、博物馆定期开展文化遗产联合巡查工作,针对性地对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保护工程及周边生态环境进行巡查,在巡查中发现问题,组织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文化站)和各级文保单位所在村(社区)相关负责人等参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讲培训学习,加强责任部门对《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认识,提升我市文物保护能力和水平。
(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林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