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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规范旅馆业管理

本报讯 记者获悉,6月13日,石狮市公安局组织辖区旅馆业经营者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制旅馆业落实报告制度。

会上,民警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文件精神,要求旅馆业经营者在醒目位置摆放、张贴“五必须”标识、海报,并将“五必须”规定作为从业人员岗前必训内容,提升知晓率和落实率。同时,重申公安机关对未落实“五必须”规定的经营者及有关人员,将依法查处追责,坚决防止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身心健康言行违法行为。

据悉,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指的是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记者 杨德华 通讯员 冯小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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