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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生可申请复核分数

本报讯 我市高考生注意了,考生如对高考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本人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复核分数,但不查卷。

据悉,申请复核成绩的考生须于6月28日上午12时前(逾期不予受理,未申请复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持《福建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应届高中中学毕业生还须持毕业中学教务处介绍信)到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复核申请只能由本人(或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交,不可代办。省教育考试院于7月1日下午5时前,将复核结果反馈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由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将复核结果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对复核结果仍质疑的,须于7月2日下午5时前(逾期不予受理)持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复核通知单》、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复审。只有申请过复核成绩的考生才能申请办理复审。省教育考试院按教育部和省招委会有关规定成立复审组,对申请成绩复审的考生成绩做出最终认定,认定结果书面通知考生本人。如果复核或复审后的考生成绩有变化,由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程序予以变更。

(记者 许小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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