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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养老诈骗 需多措并举

社会评说

7月12日,泉州中院、石狮法院、惠安法院对3起养老诈骗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其中,诈骗犯罪2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1件,涉案总金额高达1072.65万元。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对3起案件1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有期徒刑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详见7月14日《石狮日报》二版)

对养老诈骗犯罪分子进行集中宣判,能够起到法律的震慑作用。但从目标上讲,整治养老诈骗是为了减少或杜绝养老诈骗的发生,因此还需要多措并举。

首先,是提高老年群体防范受骗的能力和警觉性。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可组织宣传团队走进街道社区、广场、公园、乡镇农村和养老机构适时开展反诈宣传,针对养老诈骗呈现出的骗法套路多、更新速度快、欺骗和隐蔽性强等,开展警示教育,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反诈能力,增强老年群体法治意识,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让养老诈骗无处遁形。

其次,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快速反应,形成合力。公安、民政、市场监管、金融等职能部门以及老年人协会等,应加强沟通联络和协同配合,依托综治信息平台,积极开展养老行业涉诈风险隐患排查,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资源发布线索征集公告,畅通线上、信函、电话等投诉举报渠道,精准收集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强化科技赋能,创新运用智能手段,有针对性地防范养老领域非法集资诈骗。同时,建立科学高效的信息反馈和风险管控机制,形成打击合力。

第三,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契机,对养老诈骗犯罪分子,从重从快,依法惩处。只有依法对犯罪分子严惩,才能起到震慑效果,才能保障老年人权益。

(柳月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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