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消费者王女士向位于石狮龙喜华城的石狮朵拉舞蹈培训机构购买两个学年的课程包。在当时签订的协议中有约定课程可转让一次,现因孩子不适合课程要转让,培训机构却以各种理由不让转让,如果是申请退款只能退50%。王女士认为不合理,将培训机构投诉到12315。经调解,双方已达成一致办理课程转让。该案调解成功。
(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汪莉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