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警醒身边人,石狮市检察院合法合理适用量刑建议权,对多名醉驾“一犯再犯”的被告人提出从重处罚的建议,法院均予以采纳。(详见9月23日《石狮日报》三版)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已经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近年来,石狮交警不断加大针对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但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仍然屡禁不止,醉驾案件常年位居我市刑事案件榜首,这是为何?
从社会环境角度分析。受根深蒂固的酒文化影响,节日宴会、结交朋友、亲朋聚会、洽谈生意等时刻,不可避免要喝两杯,再加上许多人因“碍面子”、够朋友、经不住劝等因素而推杯换盏,这无疑增加了酒后驾车的概率。
从驾驶人个体心理角度分析。“醉驾入刑,酒驾违法”已深入人心,但仍有少部分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据不完全统计,约90%的酒驾、醉驾驾驶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喝点酒开车不碍事,“就喝这次酒,肯定不会那么倒霉”;也有些人喝酒驾车多次没有被交警查处,于是心存侥幸、铤而走险。
其实,治理酒后驾驶是一项长期性的执法工作和管理工作,除了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抓、共管,形成高压打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更主要是要增强驾驶人的法律意识。一方面,交通管理部门要对酒驾严管重罚,发现一个抓一个,毫不留情。另一方面,要广泛宣传引导,使“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得到社会广泛认同,成为驾驶人的自觉行为。
(郑秋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