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记者走访发现,我市许多电子烟店铺已经关闭,仍在营业的电子烟店铺内已无水果口味电子烟售卖,仅剩烟草味电子烟“站岗”。记者在电商平台搜索“电子烟”也发现,网购平台提示“任何公民、法人、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不得发布推广和销售电子烟的信息”。
“根据新国标,我们店内已经不再销售水果味电子烟。”10月1日,市区某电子烟店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所有品牌的电子烟都为烟草味,不再销售水果口味。“烟草味电子烟复购率很低,两个星期都卖不出一盒。水果味电子烟全面下架后,预计营业额将下跌50%以上。”该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在考虑“转行”。
近年来,看起来很健康的电子烟悄然流行,成为很多想戒烟却戒不掉的资深烟民的香烟替代品,或者想过烟瘾的青少年的体验品。然而,越来越多的研究证明,吸电子烟不仅对自己身体有危害,产生的二手烟也是有害气体,会影响旁人健康。所谓的“健康”“安全”“不上瘾”,其实都是假象。由于标准不明、添加剂繁多、未成年人也能买到等诸多乱象,对公众健康造成威胁。
今年5月1日,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的《电子烟管理办法》开始实施,提出“电子烟产品应当符合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5个月的实施过渡期后,10月1日,《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标准规定,电子烟雾化物中的烟碱浓度不应高于20mg/g,烟碱总量不应高于200mg,并要求电子烟烟具应具有防儿童启动功能和防止意外启动的保护功能。所有水果味电子烟下架,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只提供国标烟草口味电子烟和具有儿童锁的烟具。
不过,也有市民向记者反映,仍有个别商家通过社交软件私下销售水果味电子烟,“之前,有不少人趁机囤货,就等水果味电子烟禁售后再加价销售。”该市民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监管,确保水果味电子烟真正“成为历史”。(记者 林本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