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经济新闻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福建省级第五批工业龙头企业申报开始

本报讯 记者从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获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培优扶强工业龙头企业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市于即日起组织开展福建省级第五批工业龙头企业推荐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10月11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工业股。

根据《福建省工业龙头企业评估发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福建省工业龙头企业指在我省工业相关重点行业领域具有较大规模、较强实力、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重点骨干企业,分为现有龙头企业、龙头培育企业两类。其中,现有龙头企业的评估因素包括:营收规模大。企业营收规模在本行业及细分行业领域处于全省领先地位,原则上规模在我省行业前五位以内且年营收规模在5亿元以上或通过正在实施的重大项目有望迅速达到全省领先地位,每个细分行业选择的企业数量根据我省在该行业的发展水平而定。发展水平高。技术水平先进、发展前景好,处于国际前列或国内领先地位。行业带动性强。企业行业影响力和带动力大,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展起到明显引领带动作用。

龙头培育企业的评估因素包括:营收规模较大。企业营收规模在本行业领域处于全省前列但未达到现有龙头企业发展水平,原则上规模在我省行业前十位以内,或通过正在实施的重大项目有望到达全省前列地位,每个细分行业选择的企业数量根据我省在该行业的发展水平而定。发展水平较高。技术水平先进、成长性较好,处于国内前列或省内领先地位,有望进一步培育壮大。行业带动性较强。企业行业影响力和带动力较大,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展起到一定带动作用。

(记者 周进文 通讯员 许华滨)

版权所有 ©2020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