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石狮市委国有企业工作委员会(扩大)会议研究通过《福建石狮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建立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的通知》,规定市属国有企业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的大宗物资采购、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购买服务项目必须进入集中资源交易平台交易(http://www.shishigz.com/)。(记者 许小雄)